哥林多前書
章 7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 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罷.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 的奴僕。
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纔好。
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挂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挂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挂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挂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挂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